银承操作事宜
1、 银承票据应合法有效并可系统内查询和出票行行查;
2、 持票方应提供与出票方的原始贸易合同、增值税发票;
3、 贴现时,贴现行应留存贸易合同和增值税发票的复印件做附件;
4、 为避免跨行(区)经营,现持票方需和注册地在北京的合法公司在原合同的基础上签定衔接合同(联营合同或合作协议),复印件做银行附件。
票据数额不限,敬请您在友好真诚的基础之上来电、来函洽谈合作!
☆ 非直接持票人或单位勿扰,谢谢合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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